就貸還款Q&A
Q1:就學貸款之償還期間如何計算?償還方式為何?可否於未到期前陸續或一次償還借款?
答 :就學貸款之償還期間,係按每一學期借款得有一年償還期間之原則計算 ;借款人於償還期間,應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但借款人如出國留學、出國定居或出國就業者,其就學貸款即視為全部到期,至遲應於出國前一日,一次還清本金及其應負擔之利息。除上述償還方式,可提早於未到期前陸續或一次清償。
Q2:就學貸款之償還期間,應自何日開始起算?
答:就學貸款償還期間之起算日,依下列方式定之:
- 學生就讀國內學校且「非在職專班」者,應自簽訂借據當時教育階段學業完成後(如未繼續就學者)滿一年之次日開始攤還本息。就讀國內「在職專班」者,應自簽訂借據當時教育階段學業完成後(如未繼續就學者)之次日開始攤還本息。
- 學生若有休、退學或提前畢業情形,應自該事實完成後,依前述規則(非在職專班為滿一年之次日、在職專班為次日)攤還本息。
- 學生若繼續在國內就學,其於本行之尚未償還之各教育階段就學貸款,應以最後教育階段之身分(非在職專班或在職專班)為基準,合併於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休、退學或教育實習期滿後,依前揭償還期間之起算日(非在職專班為滿一年之次日、在職專班為次日)開始攤還本息。
- 學生服義務兵役者,無論其就讀身分為「在職專班」或「非在職專班」,均可向本行申請展延至退伍後滿一年之次日起開始攤還本息。
*註A:依借據之約定,申貸學生於簽訂借據當時教育階段學業完成後,如繼續在國內就學且繼續向本行借得就學貸款者,本行得於知悉該情形時,主動更新償還期間起算日。
*註B:配合現行學制,本行一律將每個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日預定為6月30日。
Q3:就學貸款之還款方式有幾種?
還款方式有下列五種:
- 現金繳納:至本行任一營業單位臨櫃繳付。
- 國內匯款(因涉及外幣兌換匯率及手續費,切勿從國外匯款):可至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及農會辦理電匯。
解 款 行:臺灣銀行(承貸分行)
帳 號:就學貸款帳號(12碼)
收 款 人:借款人姓名
匯 款 人:匯款人姓名
備註:連絡電話、還期金或額外還本
- 於本行開戶:(1)備妥讀卡機及本行晶片金融卡進入「網路ATM」還款 (2)申請本行網路銀行(至「網路櫃台」申請「網路銀行-查詢功能」與「網路銀行-交易功能」),約定或非約定方式轉帳繳納 (3)申請授權自動扣繳(至「網路櫃台」「申請就學貸款授權自動扣繳」),於帳戶內存放足夠扣繳之金額,由存款行自動按月扣償。
- 憑電子帳單繳納:限為已到期還本付息往來正常之月繳戶,未使用本行帳戶授權扣繳,且於本行留有正確有效之電子信箱者,由本行按月寄發電子帳單郵件,借款人自行下載列印。
【寄送電子帳單的日期】:每月6日寄送繳款截止日在當月15日∼24日者;每月16日寄送繳款截止日在當月25日∼次月4日者;每月26日寄送繳款截止日在次月5日∼次月14日者。
【電子帳單繳款方式】:(1)應繳款日前至全國各便利商店(全家、萊爾富、7-11、OK)繳款,自付8元手續費,逾期不代收。便利商店繳款日後6個營業日內入帳,未入帳前請勿再行繳款。(2)使用本電子繳款通知單至實體或網路ATM繳費請輸入臺灣銀行代號(004)、帳號(即銷帳編號)、本期應繳金額。(3)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繳納。(4)台灣Pay綁定「金融卡」掃碼繳款(需自行負擔手續費10元),或使用本行網路銀行隨身版APP 之「隨身Pay」掃碼繳款(2 個營業日入帳,逾期不代收)。前述轉帳交易須於繳款截止日15:30 前轉帳。
- 以金融卡到本行「網路ATM」繳納:備妥讀卡機及金融卡(不限本人帳戶),透過本行「網路ATM」繳交期金、額外還本
Q4:申貸學生如因故無法按期攤還就學貸款本息時,應如何處理?如逾期未還款者,會有何後果?
- 就學貸款並不是政府給予學生之贈與款項,亦非福利補助,而只是一種優惠貸款。因此,貸款學生仍應依照借據之約定攤還貸款本息。如因故無法按期攤還本息時,應儘快、主動向本行各承貸分行洽商,並以借款人之財務與往來情況評估,是否申請緩繳貸款本金或延長還款期數,適時減輕還款壓力。惟前述申請事項,涉及還款金額、期限及相關還款條件之變更,須遵循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並於邀同連帶保證人共同簽訂增補約據或其他相關文件後,再依新的約定條件履行。
- 貸款學生如逾期未還款者,本行會對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提起訴訟求償,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則會將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之資料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開放給各金融機構查詢。此項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之紀錄,不僅會影響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之信用,恐將於其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或其他各種貸款時遭到拒絕,同時也會影響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日後在國內、國外之就業或就學機會,請務必多加留意。
Q5:貸款學生於何種情形必須辦理異動通知?
- 貸款學生如於畢業後繼續在國內升學、服義務兵役或參加教育實習者,應於事實發生時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分證、繼續在國內就學之學生證、服義務兵役之應徵召服役證明書(或:註明役種及退伍日期之在營證明)、或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教師實習證】通知本行承貸分行,並申請辦理償還期間起算日之異動手續,否則視為放棄權利,應依借據原約定償還期間起算日償還貸款。
- 貸款學生如有退學、休學、延遲畢業年限、提前退伍、出國留學、出國定居、或出國就業等情形者,亦應於事實發生時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通知本行承貸分行。
- 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之戶籍地、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有異動時,亦應立即通知本行承貸分行。
Q6:貸款學生應如何辦理異動申請?
貸款學生辦理異動申請之方式有下列兩種:
-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親至本行各分行填寫異動通知書。
- 從本行就貸入口網https://sloan.bot.com.tw下載異動通知書,並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一併郵寄至本行承貸分行,以通訊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