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第一梯次申請「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補助對象: 一、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 二、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申請期限及事項: 申請期限:1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附件檔案下載: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 獎學金申請書 文件查核單 ![]()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