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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申請須知
黎明技術學院就學貸款申請須知
一、作業依據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106.01.26修正)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105.07.19修正)規定辦理。 二、貸款對象 凡就讀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且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符合下列要件之一均可申請: 1.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已成年學生及其父母,或已婚學生及其配偶,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台幣120萬元以下。 2.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120萬元,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姐妹有2人以上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3.辦理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教育部助學金之學生,應就所定學雜各費減除學雜費減免或教育部助學金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 ※受領公費之公費生,不得申請就學貸款。 三、申辦流程 ※欲申請貸款之學生請勿先行繳費,如具減免資格,請務必先申請減免後再行辦理就學貸款,學分班同學因無學籍請勿申請。 ※為維護申請貸款之同學權益,就學貸款對保手續需於開學前完成申請。 ※就學貸款為每學期申辦。
※貸款金額: (1)最高就貸可貸金額 =學雜費繳費單上之可就學貸款金額或最高可貸金額(若有須另加選課程者)+住宿費7,500元(住校生或外宿生皆可申請)+書籍費可貸3,000元(書籍費可自由申貸,開學後逕行撥款至學生帳戶,並請於申請時告知承辦人員)。 (2)申請減免或教育補助費者:貸款金額 =應繳學費 – 減免額或教育補助費。(務必須先申請減免後再行辦理就學貸款) (3)生活費:低收入戶(40,000元)、中低收入戶(20,000元)學生申請,並檢附相關証明文件(鄉、鎮、市、區公所開立) ※保證人 (如有疑問,請洽台銀三重分行02-29719621): (1)學生本人未滿20歲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
四、利息負擔基準(由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 1.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台幣114萬元以下:由各級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2.家庭年所得總額逾新台幣114萬元至新台幣120萬元:由各級主管機關及申請人各負擔半額。 3.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120萬元(符合申貸資格者):由申請人負擔全額。 ※對保、還款問題:請洽 台灣銀行三重分行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39號02-29719621
第一次申貸者-台灣銀行入口網篇 第一次申辦都要去臺灣銀行入口網申辦帳號密碼(帳號密碼請記住,每次辦理就學貸款皆要使用) 1.搜尋「台灣銀行」 2.進入台灣銀行首頁右方點選「就學貸款」 3.點選右方「初貸註冊會員」 |